公 告
本院定于2019年11月20日上午9:30在厦门监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厦门监狱提请罪犯魏华勇、施伯昆、李昌明、王高坝、杨钊、陈世端、王强、杨克桥、王正伟、王辉、彭学军、包维富、叶联星等13人减刑案。有关人员可通过厦门监狱向本院申请旁听。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