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6年第46期
发布时间:2026-03-10    字体大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年第46期)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含公示当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序号

案号

案件当事人

案外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元)

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4)闽02执625

 

申请执行人厦门慕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福容、唐建追缴出资纠纷一案

 

 

厦门慕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7785

 厦门慕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鄢云林

0592-5306035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