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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艳
文字来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9-2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唐艳:

本院受理(2026)闽02民终5768号上诉人陈芷莹与被上诉人周颖,原审被告陈文菁,原审第三人厦门梦音律动学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唐艳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闽02民终5768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陈芷莹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现将上述判决内容作为民事判决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