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呈正: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石与被告黄呈正、黄金该无因管理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203民初23798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0二六年三月六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0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