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鸿扬商贸有限公司、叶国才:
本院受理(2026)闽02民终1667号上诉人活菌壹号(厦门)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厦门鸿扬商贸有限公司、叶国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活菌壹号(厦门)食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