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翔春、厦门晟路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邱荣兰与被上诉人谢宝全、原审被告卞翔春、黎生福、黄闽辉、严芳、原审第三人厦门晟路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闽02民终78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669.73元,由邱荣兰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