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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聚红苹果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文字来源:思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11-21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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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对原告厦门美琪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宝梵御芸(厦门)保健有限公司、曾文莹、廖森辉、彭凯、厦门聚红苹果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203 民初24787号民事判决书、保全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案件受理费28680元,由宝梵御芸(厦门)保健有限公司、廖森辉、彭凯、厦门聚红苹果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7535元,由厦门美琪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142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