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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移太、厦门市欣富源食品有限公司
文字来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9-23    字体大小:

邹移太、厦门市欣富源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对上诉人厦门林珍珠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邹移太、邹国强、原审第三人厦门市欣富源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2民终4042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2.5元,由厦门林珍珠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特此公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