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新富、朱爱成:
刘宝信就(2024)闽0203民初19601号判决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