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司法 > 送达公告
邱新富、朱爱成
文字来源:思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4-27    字体大小:

邱新富、朱爱成

    刘宝信就(2024)闽0203民初19601判决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