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白啄玉申请监外执行案
文字来源:思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8-15    字体大小:

申请书

        本人白啄玉,男,汉族,1949年10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350203194910100018,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入所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监管病区专科医生诊断为:1.冠心病、心功能II级;2.呼吸功能障碍。

        鉴于本人病情且年满75周岁,可能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特此申请司法鉴定。


申请人:白啄玉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