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市中级法院党组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不回避遮掩、每一条意见一抓到底,坚决以最诚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项小组,全面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研究、逐一剖析,针对性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落实”,全程紧盯、一抓到底。先后召开7次领导小组会议、12次整改专班会议,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指导督促。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领分管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突出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抓源治本,深入查找制度机制、责任落实等深层次问题,制定完善机关党建、审判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22项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运行。把巡察整改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融合推进、同向发力,运用巡察整改成果促推法院各项工作争先争优争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统筹引领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强化党组统筹引领。专题研究督促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挂钩基层法院和分管部门督促指导,协调推动难题破解。三是持续优化队伍梯次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储备,充实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四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专题研究解决“立案难”工作。通过专项督查、定期督导、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应立尽立。五是强化执行难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部署推进交叉执行、终本出清、打击拒执犯罪、执行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主动接受监督。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21516件,执行到位金额33.66亿元。
2.关于重大事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督办推进重大事项落实。院党组专题听取服务保障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等4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持续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常态化督促落实机制。全面梳理涉重大事项文件清单,按照“两化三单”工作法抓好督促落实。三是持续深化涉台司法改革。加强与市台办沟通会商,就工作落实形成会议纪要,与有关调解组织签署《涉台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组织调委会成员代表等50余人开展调解培训。四是扎实推进积案清理工作。由院领导包案,督促建立清理台账、细化一案一策,加大攻坚清理力度。加强审限监督管理,将无法定理由长期未结的情形纳入平时考核负面清单,做实日常监督管理。
3.关于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不足的问题
一是完善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机制。院领导深入基层法院调研指导30人次,督导“立案难”“执行难”、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等重点工作。二是实现对下督察巡查全覆盖。完成对集美法院、湖里法院的督察巡查和内部审计。三是针对湖里法院相对薄弱问题边巡边改。认真履行脱薄主抓责任,帮扶指导湖里法院落实各项脱薄举措。2025年2月,最高法院确定湖里法院脱薄出列。四是巩固深化湖里法院脱薄成果。做好脱薄经验总结,中院和湖里法院在全省法院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
4.关于服务经济发展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深入核查剖析被发改商事涉企案件情况。督促指导商事涉企发改案件较多的业务部门召开专题剖析反思会。召开12场审判条线业务交流会,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依法公正高效化解商事纠纷。发布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涉自贸区企业破产涉税“高效办成一件事”操作指引。建立两级法院商事纠纷专项联络机制,加强商事涉企纠纷调解。三是加快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推广涉外协议管辖示范条款,持续落实“靠前指导+提级管辖+示范审理”机制。发布涉外民商事案件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工作指引。高效承认与执行涉金砖国家、“一带一路”国家等外国仲裁裁决。四是严惩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推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推新质生产力发展20条措施,联合发布全市十大版权保护典型案例,随案推送惩罚性赔偿适用流程图,加强举证指引,已在多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
5.关于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连续15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编发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依托最高法院“行政审判讲堂”开展同堂培训。二是主动靠前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与相关部门共同分析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情况,推动依法征拆。选派法官担任重大片区指挥部联络员,助力重点项目依法有序推进。三是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加强与市司法局协调配合,组建法官调解员库,指导我市诉前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四是助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依托市委党校“厦门市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基地”为学员开展现场教学,举办4场“以庭代训”庭审活动。
6.关于参与社会治理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指导各区法院对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综治中心提供调解指导850件次,开展法治宣传75场,培训讲座10场。二是加大调解业务培训力度。指导区法院编发调解典型案例,开展调解实务培训,规范调解流程。三是督促落实诉讼调解工作。向相关业务庭开展司法数据督导,发挥院庭领导带头办案、调解示范作用。四是加大类案司法建议制发力度。向电子信息产业商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促进相关领域纠纷预防化解。
7.关于统一法律适用的改革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最高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不断提高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能力水平。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将评查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学习、汲取教训,确保类案同判。三是对发改案件开展专项评析。选取重点案件梳理法律适用易错问题形成分析报告,编发全市法院交流学习。四是强化审判监督指导。明确院庭长在法律适用等方面阅核要求,强化法答网、案例库、闽法同判等平台应用,制发审委会会议纪要,推动统一法律适用。
8.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开展分析自查。分析被发改案件情况,结合案件阅核情况深入查找问题。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业务庭认真学习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三是加强跟踪督促。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案件阅核情况跟踪统计、督导落实。四是坚持立行立改。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庭务会,深入剖析评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评查工作存在的偏差。五是严格案件评查标准。细化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标准,督促落实评查要求。
9.关于诉讼制度改革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交流,提升业务技能。深入学习最高法院关于管辖的规范性文件,召开两级法院立案庭长会议,指导立案审查人员准确把握立案条件、管辖规则。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加强立案与业务部门沟通,引导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对任意制造管辖连接点的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依法裁决。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诉讼便利度。在官方抖音号发布立案操作指南,加强导诉培训指导,积极推广应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四是加强业务指导,释放小额诉讼改革效能。指导督促各区法院精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推广民间借贷“要素式”庭审及文书范本、物业服务、劳动争议小额诉讼示范文本。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6.24个百分点。
10.关于办案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司法审判数据会商。召开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点对点开展司法质效督导。二是加强释法说理。依托“庭后十分钟”等机制,积极开展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说清裁判依据、类案情况。三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指导。细化院庭长实质性阅核要求,与各区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制发审委会会议纪要,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四是强化发改案件评查分析。全面落实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随案评查要求,组织分析2024年发改案件情况,编发全市法院学习。五是完善案例评选机制。联合评选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版权保护典型案例。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市法院68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其中中院入选18篇。
11.关于办案效率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完善长期未结案件预防机制。在大力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同时,注重对预超期案件预警、督办,防止边清边积。二是针对移送时间较长问题开展核查整改。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强化跟踪督促。每月通报上诉案件移送情况,对无法定理由上诉时间过长的及时依规处理。四是加强考核管理。将无法定理由长期未结、上诉移送时间长等问题纳入平时考核负面清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2.关于办案效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组织案件评查。对评定为重大瑕疵、一般瑕疵案件的承办人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和批评教育,通报案件评查情况,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二是开展审判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学习最高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将实质性解纷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三是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发回重审、驳回起诉、移送管辖等案件由分管院领导阅核机制,防止“程序空转”。四是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廉政排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违反办案纪律、违规拖延案件、引发重大信访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重点案件廉政排查,促推落实服判息诉。
13.关于执行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核查整改。深入核查整改存在问题,相关案件承办人作自我批评。二是加强对下指导。组织各区法院对执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举一反三,抓源治本。三是开展执行规范年行动。专题部署推进执行规范年工作,联合律协等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14.关于执行款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核查整改。剖析反思存在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专项审计。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进一步促推执行款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常态监管。完善执行款监管专员机制,每日提醒预警、督促发放,每月通报执行款收取、发放情况,严格执行审批管理流程。
15.关于执行配合不密切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开展与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执行35次。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制定《2025年厦门市执行联动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方案》,促推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向联动单位通报2024年全市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情况,部署2025年工作任务。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12件14人,同比上升33.33%、27.27%。
16. 关于审判专家培养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针对性培训。举办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经验分享会,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二是健全审判业务专家人才信息库。调研掌握两级法院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和省级审判业务专家工作情况,建立市级审判业务专家人才信息库,夯实审判业务专家培养基础。三是积极参评第六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梳理全市省级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绩、调研成果等情况,推荐2名省级审判业务专家参加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
17.关于高级法官引领不佳的问题
一是完善案件分配机制。通过指定分案增加二级高级法官以上法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量。二是强化高级法官执法办案示范引领。明确二级高级法官以上法官履行阅核职责、主持、参与案件审理、调解、重点案件评查及信访化解等具体要求。三是修订调研考评办法。明确三级高级法官调研考评要求,提高高级法官参与调研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健全高级法官对调研的指导督促机制。明确三级高级法官作为本院人民法院案例库审核专家、学术论文评审专家、法答网答疑专家,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18.关于后备力量培养不足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动员。与新晋级年轻法官助理集体谈话,鼓励法官助理投身基层一线工作。2名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入额。二是加大法官助理培养力度。对相关法官助理进行轮岗交流或安排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组织法官助理参与岗位技能竞赛、“我为组织述成长”等活动,加强历练培养。三是建立书记员培训制度。制定《书记员教育培训规划》,举办书记员业务技能培训班,不断提高书记员队伍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19.关于诉讼权利保障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学习最高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相关规定,专题研究解决“立案难”工作。二是对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全面开展核查。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先后召开银行业公听会、金融纠纷枫桥经验推进会暨律师行业座谈会等,修订完善金融纠纷立案规则。四是开展培训指导,召开新时代枫桥经验金融纠纷典型案例发布暨优秀调解员表彰会,组织特邀调解员培训。五是部署加强金融纠纷源头治理等工作。2025年以来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调解金融纠纷5813件,标的6.69亿元。六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针对一审金融案件立案问题,加强条线指导,确保应立尽立。
20.关于司法惠民服务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法院新媒体平台发布线上立案操作指南,两级法院均指定专人办理线上及跨域诉讼服务,推广示范文本、清单式模板应用。二是拓宽办理渠道。融合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化平台,督促线上司法服务扎实开展。三是规范阅卷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阅卷室,制定刑事案件律师电子阅卷流程,为律师在诉讼过程中阅卷提供便利。
21.关于司法公开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学习领会相关要求。组织业务庭学习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相关规定,对文书上网和公布庭审视频开展操作培训。二是开展排查整改。对公开不规范的文书即知即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明确重点公开文书范围,规范文书、庭审视频上网公开和审核流程。四是加强通报督促。定期通报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和庭审视频情况,督促落实司法公开要求。
22.关于院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边巡边改。院党组专题研究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二是剖析违规违纪情况。对近5年受处理干部情况进行梳理,深入剖析违纪原因,切实引以为戒。三是开展“两组”会商。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队伍存在问题,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四是贯通内部监督。召开贯通内部监督联席会、机关纪委与支部纪检委员联席会,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会商研究,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廉政排查工作联动机制。五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检查干警记录报告信息,制发工作提示,促推干警规范记录报告。六是强化日常纪律教育。结合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部门廉政周例会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新入职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到市党风廉政教育馆现场教学,切实以案为鉴。
2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专题学习研究。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院党组专题研究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方案,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对谈心谈话开展不到位的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全面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书记、政治部主任、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对职务职级晋升人员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分层分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分岗位、分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
24.关于政治监督还有弱项的问题
一是突出“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驻院纪检监察组督促中院党组强化统筹引领,加强政治建设。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审判执行权力行使、重大事项推进、服务经济发展等重点,深入开展“四分监督”。二是严格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督促加强组织领导,把落实整改与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相结合,以问题整改的扎实成效促推审判工作现代化。三是监督中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破解“立案难”“执行难”对策,调研走访收集汇总律师界和当事人意见建议32条,通过组织和参与分析研讨会、深入窗口明察暗访、带信下访等方式,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制发《工作提示函》,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合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25.关于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注意发现违纪违法问题。驻院纪检监察组2025年以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3件/次,已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处置核查。二是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规范运行的嵌入式监督,会同中院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廉政排查工作联动机制,开展联动排查4次。三是监督中院有力有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协助党组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年轻干部座谈会、为年轻干部和新提拔干部专题授课、全院警示教育会等学习活动,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四是督促中院制发法院工作人员业外活动行为规范,持续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26.关于执纪问责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各项工作部署,驻院纪检监察组制定实施细则,坚持通过每周组例会,常态化开展纪法规定的学习,通过参加上级纪委专案实战练兵、参与划片审理以干代训、“室组”“组组”联动比学等方式,不断提升执纪问责能力。2025年以来派员参加上级专案、划片审理累计超过100天。二是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持续发力,通过主动列席审委会、增加明察暗访频次、扩大谈心谈话对象范围、组组联动等方式,多方位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2025年以来,通过“室组”“组组”联动受理问题线索7件,党纪政务立案3件3人。三是持续加大对机关纪委工作指导力度,加强日常帮带,通过开展同堂共学、个别业务交流等方式助推机关纪委提升办案能力。
27.关于送达、归档效率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开展排查整改。对文书超期送达的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超期未归档的书记员在平时考核中降低考核等次。二是严格落实规范送达工作。严格裁判文书移送“文印中心”线上签章并交付送达之日为结案日期,从根源上堵住管理漏洞。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每月对案件归档预超期预警通报,运用“清风”系统督促各部门核实处置。将结案超六个月以上未归档、超期送达文书、超期移送卷宗等情形继续纳入平时考核负面清单,做实日常监督管理。
28.关于文书错漏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业务庭学习《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等文件,准确掌握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二是开展核查处理。及时核查整改文书质量存在问题,承办法官作出深刻反省。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裁判文书,通报检查情况,强化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四是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院庭长对裁判文书质量监督管理,运用智能纠错软件等对文书进行检查纠错,将文书质量纳入平时考核评价内容。
29.关于司法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一是开展司法作风专题教育。分类梳理近年来审务督察发现的司法作风问题和纪检信访举报、督察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各部门开展学习教育,引以为戒。二是开展审务督察。将司法礼仪规范遵守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审务督察范围,不定期抽查庭审活动、窗口视频。三是巩固司法作风建设成果。将司法作风建设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重点,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
30.关于对自由裁量权监督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以案为鉴。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三个规定”、反面典型案例等学习教育,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树牢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意识。二是强化监督制约。通过阅核等方式落实院庭长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做实做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防范自由裁量权滥用。三是强化廉政排查。出台《关于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廉政排查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促推审判执行人员依法履职。
31.关于选择性执行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以案为鉴。组织学习最高法院《关于2025年首批交叉执行追责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针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流程节点管理。加强对关键、重要节点的合议,严格落实各流程节点审批与重大事项阅核、签发。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通过召开贯通内部监督联席会等,及时发现队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主动接受检察监督,邀请45名代表、委员及律师见证执行。
32.关于涉案财物管理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文件,准确理解领会文件要求。二是即知即改,落实到位。改造涉案物品保管场所,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组成涉案物品盘点工作小组,全面盘点入库涉案物品。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刑事诉讼涉案物品库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案物品管理。四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延伸排查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启动新一轮固定资产盘点。
33.关于服务项目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认真核查整改。对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不规范、不细致的问题进行反思、检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深入开展专项自查。重点梳理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增强对管理人指定工作不规范情形的识别与预警。四是健全完善管理人指定机制。取消简易破产案件集中招标的管理人选任方式,更新管理人名册,对破产案件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
34.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中院《党组工作规则》,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整改完善相关工作。明确本院依据上级法院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按规定分别提请党组会或审委会研究。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会均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其他党组成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35.关于梯队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做好队伍结构分析。深入分析两级法院干部队伍年龄、职级结构等情况,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参考。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储备。做好2025年公务员和博士选调生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为优秀年轻干部搭建成长平台。四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提任或晋升一批相对年轻的干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
36.关于干部选任统筹不够的问题
一是做好集中选任原因分析。汲取经验教训,避免发生集中选任干部情况。二是有序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强化干部选任统筹谋划,分批分期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三是加强干部任职情况调研。全面调研分析和掌握全院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情况,增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前瞻性。四是积极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对在同一岗位10年以上的人员分批分期开展轮岗交流。
37.关于日常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落实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对提拔后尚未参加任职培训的干部,分批分期选派参加市委党校培训。二是加强出入境管理。开展出入境证件专项排查,规范出入境证件审批、借还管理。三是强化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导、审核。2024年核查一致率100%。指导、审核做好2025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38.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院党组3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工作,持续开展“党员勇争先 司法提质效”专项实践活动。二是组织排查整改。与相关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全面检查近五年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情况,督促抓好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推动院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五条措施,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四是提升融合推进能力。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授课指导,组织学习厦航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实践案例,将党建与业务融合纳入党支部日常工作要求。
3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检查处理。向党支部发出党建工作提醒函,对相关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或责成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举一反三抓规范。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提升。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性开展实务授课,下发专项提示单,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四是规范组织生活。修订院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清单,编发党支部组织生活工作手册。五是强化日常指导。将“三会一课”相关要求纳入每月党支部工作提示单,定期开展“党建e家”巡查,组织党支部自查,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
40.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处理。下发党建工作提醒函,责成相关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三是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制定中院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指引,细化步骤要求。四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将相关要求纳入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每月党支部工作提示单。
4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要求,切实将制度落实到位。二是立行立改。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三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机制,确保班子成员在相关材料中充分体现“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42.关于网络意识形态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分析复盘。深挖问题根源,及时开展分析复盘,提出应对举措,总结经验教训。二是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精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开展模拟演练,提升干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
43.关于信息审校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定期专项排查,及时排查整改不规范信息。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四是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基层法院提升工作能力,督促加强宣传阵地管理。
44.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整改。针对上次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事项,加强督促督办。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业外活动行为。三是推进诉讼费应收尽收。强化审判业务部门和执行部门协同联动,全面开展催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45.关于部分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上次巡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查缺补漏,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二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组织学习“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加大通报、抽查检查力度,制发工作提示,促进规范落实。三是严格规范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出台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上线非税收入直缴国库功能,从源头上杜绝罚没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共向市中级法院党组移交信访件108件,向驻院纪检监察组移交信访件25件、问题线索8件。市中级法院党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已办结108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驻院纪检监察组办结33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1.关于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办法不多、成效不佳的问题,将制定侨团协助涉外联络送达程序规则,努力破解涉外送达难题。
2.关于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的问题,将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编写发布工作。
3.关于指导矛盾纠纷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将指导各区法院进一步完善入驻综治中心职责清单,编发调解案例。
下一步,市中级法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厦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司法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309840;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邮政编码:361012;电子邮箱xmszjfy@163.com。
中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