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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简 介


辖区概况:
    厦门是我国东南沿海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历来有鹭岛的美称,与台湾、金门仅一水之隔,也是我国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可以说,厦门是集特区、侨区、台商投资区、经济开发区、保税区及风景旅游区于一体的现代化海湾型港口城市。经过区划调整,全市现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等六个区,陆地面积1565.09多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00多平方公里,总人口 153.22万人。这里气候宜人,青山叠翠,碧海环绕,拥有天然良港,全市行政区海岸线总长154公里,环抱海域面积达1000平方公里。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厦门先后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十佳人居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法院简介:
    
厦门市中级法院座落在美丽的员当湖畔,下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基层法院,11个人民法庭,干警总人数609人,其中法官404人;市中级法院共有干警185人,其中法官117人。中级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秘书处、法官培训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鉴定技术处19个职能处室和法警支队、机关党委、监察室。
    
近年来,厦门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公正与效率主题意识不断强化,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200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585件,审结51138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764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707件;审结行政案件554件;受理执行案件14533件,结案13617件,结案率93.69%,执行标的总额27.47亿元。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996件,审结7291件,审限内结案率100%    
   
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不断完善司法管理。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强化庭审功能;深化审判组织形式改革,发挥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的指导协调作用;完善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护保障工作,率先在全省法院施行注射式执行死刑,实行刑事被告人有权选择出庭时着装的规定,体现司法文明;深化执行工作改革,成立了执行局,下设三个处,分别行使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权;在全国率先实行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将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输入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监督;实行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制度,提高执行效率;以建立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为目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通过竞争择优选任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不断完善法院管理,建立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为重点的审判管理机制,以提高素质为中心的法官管理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行政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审限内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综合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全市法院以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按照奠定基础规范机制构建格局落实目标巩固成果的工作规划,努力把公正与效率的各项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坚持政治建院的工作方针,致力于道德的培养和理念的更新,努力推动特区法官新思维、新理念的建立。特别是发挥特区法院改革实验田的优势,积极推进审判改革,加强法官文化建设,传播法治新文化,使公开、平等、中立、良知等法治理念在法官中不断深入。坚持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致力于人才素质的提高,努力打造特区法院人才高地。目前全市法院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3.68%,其中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81人。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物资装备有了明显改善。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完善适应审判工作、满足群众需求的便民机制。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中级法院审判法庭于20068月竣工,两级法院的计算机局域网基本建成,三级视频、电话等专线开通,办公、交通等设备进一步改善。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5
联系电话:0592-5309840
传  真:0592-530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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